近期,政和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多起非法狩猎案,犯罪嫌疑人在禁猎期禁猎区以放置捕兽夹等禁猎方式非法猎捕小麂等野生动物,政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多措并举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宽严相济,稳妥办理生态案件。
刑事+公益诉讼,部分案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通过办案打击危害野生动物的行为,综合运用签署具结书、引导交纳生态修复金、公开赔礼道歉等方式,实现最佳办案效果;不起诉+检察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对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意见移送行政处罚,并及时跟进落实检察意见的办理情况,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全面惩处;不起诉+跟踪回访,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建立不起诉生态案件跟踪回访工作模式,采取跟踪、监督、回访等措施,与被不起诉人及所在企业代表或村居人员等交流,进一步了解和巩固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对被不起诉人进行法治再教育,做实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
沟通协调,加强公检法林合作。
形成衔接机制,与县公安局、林业局会签《关于进一步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保障不起诉案件刑行衔接工作顺利开展;定期联席座谈,深入推进“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就案件办理共性问题等开展研讨,依法惩治林业犯罪行为;联合开展放飞画眉鸟活动,经仔细检查确认画眉鸟状态良好,综合评估画眉鸟达到放生标准后,前往画眉鸟原栖息地山林中,放飞画眉鸟,使其重归大自然。
普法教育,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落实普法责任制,线上线下普法齐发力,线上制作以禁止非法野生动物狩猎交易为题的微信公众号,拍摄禁猎宣传视频,扩大宣传面,线下送法入企入园区入乡村,以专题讲座、发放宣传册、摆放宣传展板、粘贴禁猎公告等形式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教育,以“保护生态,你我同行”“树立正确生态观念,自觉抵制非法行为”为主题,面向企业员工、学生、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法治专题讲座,以案释法解析危害野生动物的法律规定,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意识。
下一步,政和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融合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强化信息共享,形成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合力,维护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政和县人民检察院 张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