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和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了一批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专项监督典型案例,为办理此类案件提供指引,引导大众认识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的危害,并对潜在违法主体形成震慑,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其中福建省检察院一起案例入选。
“消”字号抗(抑)菌制剂属于“具有中度风险的消毒产品”,添加禁用物质不仅容易引发过敏反应,还会导致耐药菌株产生、影响水、盐代谢等一系列副作用,严重危害婴幼儿身体发育及人身健康。在福建政和,当地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市场秩序,通过公益诉讼照亮“消”字号产品监管盲区。
最高检向福建省检察院、南平市检察院交办的案件线索显示,政和县某企业生产的某抑菌乳膏中检测出‘达克罗宁、特比萘芬’两种国家禁止添加的物料。
福建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南平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领导莅临政和县检察院指导工作,政和县检察院当即决定成立专案组,联合开展政和某药业公司非法添加抗生素、抗真菌药物公益诉讼线索调查。三级院办案骨干对该线索进行认真研判,对于线索调查内容、现场取证方向进行深入讨论,形成精准的调查预案。
政和县检察院收到行政单位送检的五款消毒产品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五款产品均含有禁用物料(盐酸特比蔡芬、盐酸达克罗宁、硫酸新霉素、新霉素)。检察官还了解到,该企业生产的消毒产品已经销往全国各地,可能大范围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要从根子上解决非法添加的问题,就必须从行政监管环节薄弱之处下手。”政和县检察院果断启动行政公益诉讼,针对行政监管单位履职不到位的情形制发《检察建议》,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行政单位加大对涉案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责令生产企业召回产品、销售者停止销售,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政和县辖区内消毒产品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力度。
针对本案中“消”字号产品存在非法添加违禁成分的问题,政和县检察院按照《全国检察机关关于“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产品检验检测信息总台账》督促相关部门对县域内13家药店、11家个体诊所、卫生所进行全面抽检核查,最终对查处出的6家药店、1家诊所所销售的3种不合格产品予以当场销毁,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域、影响一片”,完成了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的监督思维方式转变,达到“治已病、防未病”的良好社会效果。(政和县人民检察院 魏桂娥 张珣 蔡琪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