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阿荣旗人民法院那吉人民法庭审结几起校园相关的打架伤人案件,发现部分学校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建设,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阿荣旗人民法院向阿荣旗教育科技体育局发出一份司法建议书,提出了四条具体建议:
第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将其作为核心工作重点抓,坚决贯彻“学生安全无小事”的理念。要明确各级主体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工作具体到人,推动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地落实。
第二,坚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议指导各学校积极探索多样化的法治教育途径,避免走形式、走流程,做到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树立起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第三,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校园安保工作,注重提升宿舍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风险识别、预警防范及应对能力,及时发现并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对实施霸凌的学生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全面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第四,坚持强化预防校园霸凌工作。畅通采用不记名方式反映问题、问卷调查等多种有效形式,开展校园霸凌(欺凌)排查工作,力求早发现、早干预。加强校园内部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精准识别潜在风险点。同时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引导,使其积极参与校园暴力的预防与干预。
司法建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综治管理的重要手段。自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那吉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针对有关单位在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指引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改进工作,以司法建议“小切口”推动解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大问题”。下一步,那吉人民法庭将加强对已制发司法建议的跟踪问效,确保司法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阿荣旗人民法院/薛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