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法院】:“一诺千金”——“口说无凭”
“我当初只是口头答应,没有签合同,他们凭什么找我要钱?”包工头理直气壮地说道。
民生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工资是农民工的重要生活保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不仅关系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更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在实际生活中,总有部分用人单位或包工头以各种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也影响了社会诚信建设。近期,拜城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李某带领工人居某、卡某、做装饰装修劳务工作,劳务工作结束后未结清工资,故为二人出具《欠条》一支。庭审中,李某认可欠付工资的事实,抗辩二人所做工程偷工减料,未达到预期效果不合格,所以不支付工资,但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
拜城法院认为,合法的劳务合同受法律保护。李某与居某、卡某虽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李某与其他二人之间存在劳务合同关系,应当支付二人的劳务费。
【法官寄语】
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会因种种原因,不签订书面合同,只进行口头约定,但是口头约定往往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毕竟“口说无凭”,发生纠纷时也会增加举证的困难,导致自身利益难以实现。书面合同更加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白纸黑字”更加让人信服。证据是民事审判中的重要一环,甚至有“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一说,人们在日常民事活动中要增强法律意识,切实维护自身权益,合理防范责任风险。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保障,一些用人单位或个人在追求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往往忽视了对诚信的坚守,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劳动者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也对社会的诚信建设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全社会要积极参与到诚信建设中来,做到言行一致、信守承诺,共同维护社会的诚信风尚。